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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发布“暖市十一条”,有哪些看点?

来源:吉屋   2024-04-28 15: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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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发布“暖市十一条”,有哪些看点?

4.15,张家港2024年房企恳谈会成功举办。会上提出,在去年提信心、稳市场基础上,2024年张家港会继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4月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张家港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措施》,即“暖市十一条”,就从多角度出发稳定市场供需。

需求端的看点

在需求端,推广“房票”安置、加大“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力度、提升人才购房获得感、支持“以旧换新”购房新模式、试点开展“凭购房合同入学”、开展“安心团购、企业让利”活动。

供应端的看点

在供应端,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技术指标、试点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租售并举”、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支持打造高品质“好房子”。

推广“房票”安置

继续加大房票安置工作推进力度,把房票安置作为压降安置房缺口的重要办法予以量化考核。扩大房票使用范围,鼓励使用房票购买各类型房屋,试行全市房票通兑通用,放宽房票使用主体限制,拓展房票应用场景,房票金额可计入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

加大“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力度

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2023年12月1日~2024年3月31日、4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3个月内、3~6个月内、6~12个月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

提升人才购房获得感

符合购房补贴申领条件的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前申领一次性购房补贴,减轻人才购房资金压力。一次性购房补贴由人才办根据人才资金计划与房企分年度结算。

支持“以旧换新”购房新模式

支持开发企业、购房人、中介机构签订三方协议,提前为购房人锁定新房意向房源,约定规定期限内旧房源未能售出的,购房人可不承担购房违约责任。中介机构优先帮助购房者售出旧房,使购房者享受第二条“卖旧买新”购房补贴的,可适度提高中介佣金比例。结合城市更新项目,支持更新实施主体收购符合条件的待更新房源,鼓励被更新房屋产权人同步购买新建商品房。

试点开展“凭购房合同入学”

适时对商品住房对应施教区学位使用年限作动态调整;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小学试点开展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全款增值税发票入学。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资源、师资配备等条件,综合确定试点学校名单及名额,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技术指标

进一步细化建设工程各节点资金使用标准,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监管额度内资金申请使用频次,针对重点项目实施“一企一策”“一楼一策”。开发企业可与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等以“工抵房”形式抵扣本项目工程款,明确为“工抵房”的房源可不进行预售资金监管。

开展“安心团购、企业让利”活动

组织在售开发企业对接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开展各类员工购房团购优惠活动。对有购房需求的员工集中安排专车看房、登门宣传、签约服务等。鼓励相关企业团购新建商品房,对2024年度内集中购买(以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和开具首付款增值税发票为准)5套以上新建商品房的企业,可按照企业所缴商品房契税份额的50%给予补贴,并按照企业团购商品房每年所缴房产税份额的50%给予补贴,期限不高于3年。

试点推进“共有产权”住房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新建商品房,购房人可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在一定年限内向购房人转让剩余产权。对2024年度内销售的共有产权商品房,可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产权部分所缴契税份额的50%给予补贴,并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产权部分每年所缴房产税份额的50%给予补贴,期限不高于3年。支持国资公司与人才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国资公司和人才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按份共有住房产权,国资公司产权部分由人才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在一定年限内国资公司产权按原价向人才出售,国资公司由此每年付出的财务成本,在绩效考核时可计入经营成本。支持企业与员工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屋产权由企业和员工按份共有,持有产权份额按各自出资比例确定。对2024年度内购买的共有产权商品房,按照企业持有产权部分所缴契税份额的50%给予补贴,并按照企业持有产权部分每年所缴房产税份额的50%给予补贴,期限不高于3年。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租售并举”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住宅、商业、办公用房、车库(位)转化为自持物业,成立专业运营公司,利用自持物业开展租赁等经营业务,运营库存住宅、商业、办公用房、车库(位),从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对已经实行“租售并举”的房地产企业,其房源纳入保障房体系的,可给予上级奖补资金奖励。

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项目“白名单”融资机制等作用,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支持打造高品质“好房子”

加强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的统筹谋划,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居住用地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让、停车配建以及公共服务、市政交通设施配建、风貌引导等规划要求。优化完善建筑设计品质,试点城市森林花园住宅建设,推动住宅性能和住区空间品质的协同提升,以高品质设计引领高品质住宅建设。优化设施设备配套,增强居住体验感和舒适感。全面强化建设流程管理,不断完善验收交付方式。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有序开展高品质住宅评价,将高品质住宅建设纳入房地产市场供应体系。

今年以来,吴江区自规局出台立体生态住宅新规、江苏省住建厅就改善型住宅发布细则标准,一系列“好房子”落实政策,预示着新的一年商品房品质化升级路线将愈发精细和完善。对于产业基础雄厚、城市实力强大的张家港来说,打造绿色、科技、健康、智慧、安全的“好房子”,不仅是接下来的市场主旋律,也是全新的发展机会。2024年,张家港将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进一步注重产品力与服务力升级,提升购房置业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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