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一房二卖”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全面实行
11月4日根据工商银行张家港分行申请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放了全市*本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据了解,预告登记能够提前“锁住”标的物,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等情况。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等不动产物权协议后,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今年以来,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推进“双预告和预转本”登记即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以及双预告登记的转本登记,系统梳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银行三类主体涉及到的材料、程序和流程,制定高效业务流程;并以与30家银行开展“互联网+抵押登记”合作为基础,实现线上+线下“双线”办理。
关于不动产预告登记
其实早在9月30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就发布了有关事项的函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不动产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积极稳妥做好预告登记服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函告如下:预告登记是《物权法》第20条、《民法典》第221条规定的法律制度,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申请预告登记是自愿民事行为,当事人可以按约定依法申请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自然资发〔2020〕83号文件规定全面实施预告登记并非强制,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0年9月30日
另外,为了方便大家办理非线上不动产登记业务时,需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要求,提供各类申请书、委托书等纸质表格。
①该类申请书、委托书等表格可以在张家港市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理网点免费领取。
②如申请人在外地或因故无法到场领取的,也可以通过关注“张家港自然资源和规划”公众号,选择“不动产”一栏,在其中的“不动产申请书询问表”目录内自主下载打印即可,避免往来奔波之苦。
具体操作请见如下示意图: